长江日报融媒体10月31日讯(记者汪文汉 通讯员王玲)10月3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海关获悉,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在现有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的基础上,自2018年11月1日起,个人邮递和携带进境的烟、酒、高档化妆品等22类物品将享受进境降税利好。
武汉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进境税率降低后,税率主要分为3档:第一档税率为15%,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原30%调低为25%;第三档税率由原60%调低为50%。此次纳入降税的商品中,烟、酒、贵重首饰、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60%降低到50%,降幅最大。运动用品、纺织品、电视摄像机及其他电器用品、自行车等类目税率由此前的30%降低到25%。奶粉等母婴用品维持15%不变。同时新增药品类目,税率为15%,其中抗癌药品税率减按3%征收,充分体现了国家的便民惠民意愿。
武汉海关关税处负责人算了笔账,例如目前邮递进境较多的德国双立人炊具,申报价格为1000元,按照原税率需缴纳税款300元,享受降税5%后,只需缴纳250元。对于旅客携带进境较为常见的高档手表(完税价格在人民币10000元及以上的手表),按照原税率至少需缴纳税款6000元,享受降税10%后,即可节省税款1000元。
武汉海关同时提醒,目前邮递渠道的物品限值和旅客携带进境渠道的免税额度仍保持不变,个人购买物品邮递或携带进境时应对该因素多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