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公办初中和小学收费标准不变,幼儿园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楚天都市报2月22日讯 武汉市物价局、武汉市教育局今天公布了2018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秋季开学相比,收费标准保持不变。
公办园保教费最高为每月600元
在幼儿园就读的,公办园保教费最高为每月每生600元?;锸撤寻丛禄蜓谑杖。菔导示筒吞焓崴?。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乘车费、外出活动费。
在公办初中和小学就读,一律免收杂费、课本费,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同时对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住宿费。教辅材料费实行“一科一辅”制度,即中小学校任一学习阶段一个学科只向学生推荐一套教辅材料。寒暑假作业本和课堂作业本并入教辅材料费,不再单独作为代收费项目。取消空白抄本费,学生家长可根据需要自行购买。
此外,武汉市采购武汉出版社编写的《课堂作业》系列教辅(3—9年级全学科,上下学期)免费向全市义务教育学段3—9年级学生发放。极少数课改实验校由武汉市教育局免费发放配套的同步练习册。各区和学校不得再发放或推荐其他同步练习册。
在示范高中就读的学生,学费为每生每学期900元。代收的教科书费按核定的教科书价格收取。
幼儿园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按规定,对所有在武汉市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免除学费。高出免学费标准2000元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收取。同时,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如武汉二中广雅中学、七一华源中学等)由学校自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由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但是,民办学历教育学校学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原则上应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武汉市教育局要求,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要保持基本稳定,按学年制定和调整,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保教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醒目场所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进行公示。
凡违反规定的,可拨打投诉电话:武汉市市物价局为12358;武汉市教育局为(027)65608550(工作时间)、65608407(夜间、节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