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驾驶员公车私用,汉阳区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被处分
楚天都市报4月1日讯今日,记者从武汉市纪委监察委获悉,管理不力致驾驶员公车私用,武汉市汉阳区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李翔受党内警告处分
李翔,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2年3月至2016年7月任汉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2016年7月至今任汉阳区建桥街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2015年4月4日凌晨4时许,汉阳区食药监局一名聘用驾驶员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外出至朋友家,直至4月5日晚才驾驶该车辆返回单位停放。同年9月30日晚,该名驾驶员私自驾驶单位另一辆公车外出至朋友家,直至10月1日凌晨1时许才驾驶该车辆返回单位停放。
办案人员介绍,时任汉阳区食药监局办公室主任李翔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单位公车管理疏漏,以致驾驶员违规公车私用,其行为已违反党的纪律。李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