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图文:5岁女孩“驾驶”三轮车撞伤八旬婆婆 民警耐心细致调解 家长赔偿近1.5万元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小女孩(红圈标注)从车上走下来
楚天都市报讯家长没拔车钥匙,便将女儿和电动三轮车留在超市门口,结果5岁小女孩不小心将车发动,撞向一名八旬婆婆,致其头部受伤。经双方协商一致,小女孩家长赔偿婆婆住院费、营养费近1.5万元。4月26日,婆婆的家属将一面锦旗送到黄陂区交巡大队汉口北中队民警胡宗手中,感谢民警耐心、公正地调解。
事发地位于武汉市黄陂区滠口街。3月16日,年过八旬的胡婆婆坐在滠口街某超市门口吃饭,停在附近的一辆电动三轮车突然发动,直接撞了过来。接警后,黄陂区交巡大队汉口北中队民警胡宗带领班组人员赶赴现场,立即联系医院和家属将伤者送医,同时对事故现场进行证据固定,并寻访了多位目击证人,了解事故详情。楚天都市报记者从监控视频中看到,事发后,从电动三轮车驾驶室走下来的,竟然是一个小女孩。
警方调查后了解到,电动三轮车的主人彭某当天带着5岁的女儿在超市门口卖菜,彭某停车后并未拔钥匙,便将女儿和车留在超市门口,结果小女孩爬上车后不小心将车发动。民警到达现场时,彭某已带着女儿离开,因该车未上牌,民警几经周折才找到他。
胡婆婆因头部受伤,住院接受治疗。由于造成老人受伤的是一名未成年幼童,双方在赔偿事宜上未达成共识。为此,民警多次返回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并到当事人家中走访沟通,向双方耐心细致地解释法律规定、赔偿依据,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依据胡婆婆的实际住院费用、伤势,经双方协商一致,共赔偿住院费、营养费近1.5万元。
警方提醒,将年幼的孩童独自留在路边,导致他人受伤,作为家长除了应主动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外,更应该反思自己作为监护人的失职,出了事不论伤及他人还是伤及孩子都不好,请家长们多一份细心、多一份警惕。
责编:roch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