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襄阳78岁老汉骑车被撞重伤,交警判其全责!你怎么看?
现在大街上的电动车越来越多,而且他们常常来去如飞
电动车与汽车似乎变成了一对冤家,电动车埋怨汽车违停占道,汽车抱怨电动车目无交规、横冲直撞而且,很多汽车司机发现一旦发生事故,在理赔问题上自己才是真正的“弱势群体”。
而近日,一辆电动车与一辆货车发生碰撞,结果,交警判定电动车车主负全责。
5月28日6时45分,现年78岁的费老汉骑电动三轮车沿217省道新樊线由北向南行驶至宜城市南营办事处秋宇网吧门前路段时,见前方堵车,同向车辆通行缓慢,费老汉没有与其他车辆一样排队有序通过,而是快速将电动三轮车驶入对向车道,占用对面车道行驶。
结果与对面一辆正在缓慢行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发生正面碰撞,费老汉的头部撞击在货车上,致其头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费老汉颅内出血,需要进行开颅手术。据医生介绍,开颅手术费用最少在40000元以上。
经民警认真勘察现场及两车相撞痕迹,辅以监控录像,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费老汉无证驾驶电动车占用对面车道行驶,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而货车司机邱先生驾驶货车属于正常行驶,无过错行为。根据规定,依法判定费老汉在该起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对于此次判定费老汉负全部责任,民警如是说:“公正处理是根治电动车事故多发顽疾的重大举措。
交警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如果骑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撞了车也是要负全责的。只有这样,才能把由电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降下来,交通秩序才会和谐?!?/P>
宁可多等1分,也绝不抢行1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应该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