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纪委通报:通城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被开除党籍
昨天,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了“每周通报”,包括1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湖北1例:
湖北省浠水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副局长南学忠组织公款旅游问题
2017年8月,南学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优秀教师等共160人赴安徽黄山集中学习培训。培训期间,南学忠擅自改变培训计划,将五天培训学习时间减少至两天,其余三天改为集中游览黄山风景区、市区购物和自由活动各一天。培训期间共计支出各项费用28万余元,其中包含当地租车费用1.98万元,景点门票费用2万余元。上述费用被分摊到各个学校予以报销。2017年12月,南学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湖北省纪委监委)
此外,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更新了一起审查情况。
通城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肖定明被开除党籍
据咸宁市纪委监委消息:经咸宁市委批准,咸宁市纪委监委对通城县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肖定明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肖定明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肖定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咸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咸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定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咸宁市监委依法对其退休待遇作出处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咸宁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咸宁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