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
王志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恩施州人民政府决定:
王志华 同志任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正县级);
范荣同 志任州公安局副局长;
曾东兴 同志任州政府应急办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宋法明 同志任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で芾砭指本殖ぃ杂闷谝荒?;
谭志雄 同志聘任湖北巴东金丝猴国家级自然?;で芾砭肿芄こ淌?,聘期四年,试用期一年;
白斌 同志任湖北恩施唐崖土司城遗址管理处主任(副县级),试用期一年;
姜波 同志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予以正式任职。
免去:
免去武刚 同志州公安局副局长(正县级)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毛秀君 为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边现龙 的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茨蓉 的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接受毛秀君同志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孝感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决定任命:
谢东安 同志为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爱国 同志为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决定免去:
张国雄 同志的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马荣华 同志的孝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杨忠东 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叶天林 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肖建成 同志的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职务。
天门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任命:
蒋诗雄 为天门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郭卫红 为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
免去:
蒋诗雄 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胡金华 的天门市人大常委会净潭乡联络处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