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美色作饵诱路人,暗偷不成就明抢,他获刑了
楚天都市报7月23日讯先以年轻貌美的女性搭讪路人,用提供特殊服务为诱饵骗到偏僻处,然后能偷就偷,偷不成就抢劫。近日,经硚口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据介绍,2017年12月的一个晚上,杨某在硚口区长丰大道某建筑工地上班,一天晚饭后外出散步,遇到一名主动前来搭讪的年轻女子“小玲”(化名)。交谈中小玲声称可以提供特殊服务,杨某见其姿色尚可,动了心思,跟着小玲来到附近巷子里一处私房。
两人刚一进门,小玲就随手将房门关上,杨某感觉到比较安全,正准备“享受”服务时发现小玲在暗中翻动他的裤兜,顿时警觉起来,把裤兜里的苹果手机拿出来抓在手里,喝问小玲想干什么。没想到刚才还“温柔体贴”的小玲瞬间就变了脸,闪到一边将门打开。一直在门外监视的程某等二人冲入房间。程某掐住杨某脖子将他摁在床上,威胁道,“敢反抗我就弄死你”。另一人将手机从杨某手上抢走,三人一起逃离现场。杨某追出去后四处寻找,发现三人居然没有跑远,就在附近一公司门口窃窃私语,于是借路人手机报了警。民警赶到后将来不及逃跑的程某抓获。
经公安机关调查,程某等人是一个专门以色诱方式设局,然后进行盗抢活动的有组织、有预谋的犯罪团伙。据程某交待,该团伙在武汉多处实施类似犯罪。目前,程某的同伙还在进一步追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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