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卫计委强调,食品不能随便宣传或暗示疗效
楚天都市报7月24日讯今日,为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宣传,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知识及备案管理规定讲座。全省60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标准(质量控制)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参加。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处为企业现场讲授食品安全标准基础知识及备案管理规定,从什么是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以下简称“企标备案”)的依据,“企标备案”的程序、规定,备案过程中备案部门发现的问题,以及风险的提示与各企业做了介绍和交流。
针对备案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湖北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指出,食品名称要有属性,例如“***饮料、 ***水产品、 ***糖果、 ***固体饮料”,但不得宣传或暗示疗效、美容,例如“安眠**,壮骨**,养颜**,富含**,低盐**,高**”?;褂校?普通食品中如果出现了“药食同源”物质或新食品原料,具有食品特性,不能作为药品来宣传疗效。
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还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通报问题标准和存疑食品,作为监管重点;建立黑名单制度,随时锁定不诚信企业,三年内不容许备案;开展企业标准的跟踪评价,适时到企业现场提供指导服务。
讲座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还与各企业就“企标备案”的性质、原则、企业的责任等进行交流,厘清了企业对食品安全标准、“企标备案”等相关规定的误解。再次明确只有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需要备案,按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执行的企业标准,无需备案的规定。
责编:陶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