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一男子非法电鱼 赔上了自己一条命
“电打鱼”是一种非法捕鱼行为,国家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但仍然有人无视法律法规,近日,一市民就为此赔上了性命......
29日下午4点左右
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公安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在长江公安段朱家湾水域岸边发现一具尸体。
民警赶赴现场发现岸边俯卧一具男尸,身背电瓶和逆变器,身旁导线连着一根抄网,经法医现场勘验,推断死者为身背电瓶电打鱼时被电击后溺水身亡。
民警判断死者很有可能为附近居民,便立即在现场进行走访。经询问得知,死者汪某某于29日下午2时出门未归,家属告知民警其生前喜爱电打鱼,经常在长江中进行电打鱼活动。事发当天很可能是在长江边打鱼时遭遇不测。
采用电击方式捕鱼系非法捕捞方式,对渔业资源及长江生态破坏较大,电击设备产生的强电流对人体也有致命伤害,望广大市民远离电击捕鱼。
(责编: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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