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监管不严致司机公车私用 一名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武汉晚报讯19日从市纪委获悉,因监管不严致司机公车私用,一名办公室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张辉,中共党员,2002年12月进入武汉龙阳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阳集团)工作,2014年起任集团办公室副主任,2018年至今任集团办公室主任。
张辉在担任龙阳集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间,具体负责龙阳集团公车使用管理工作,对单位公车监管不力,对司机的日常教育管理不严,存在漏洞,导致司机多次公车私用。
办案人员认为,张辉作为中共党员,具体负责龙阳集团公车使用管理,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失职,导致出现集团司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张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条例原文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
执纪者说
公车私用是发生在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极易引起群众反感,就像是流动的腐败广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近年来,虽然党员干部公车私用的情况得以有效控制,但因不敢管、不想管、不愿管等思想弊病,少数基层管理人员对公车使用监管缺位,导致公车私用问题仍有发生?;愎芾砣嗽保骼?监管不到位,就是失职"的意识,不但自己要分清公私界限,更要督促管理对象牢记公车姓"公",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要坚持教育引导,强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帮助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严格自律。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以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责任担当,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意识根植心中,做到警钟长鸣。
(责编:田曼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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