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与邻居因房屋田界生隙挥刀杀人造成两死三伤
一重刑犯被执行死刑
7日下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裁定签发执行命令,宜昌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一起故意杀人案中的被告人李宁旺执行死刑。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宁旺(1976年1月出生,点军区联棚乡泉水村人)与被害人闵某一家因房屋田界等问题素有矛盾。2016年1月20日凌晨1时许,李宁旺持刀来到邻居闵某家,将侧门踢开进入,先后将闵某的儿子、闵某的父亲、母亲捅伤。
随后,李宁旺离开闵某家。被害人闵某得知家人被害后,骑摩托车载妻子游某赶回自家屋门前时,与李宁旺相遇,李宁旺当即持刀将闵、游二人捅伤。闵某在送医途中死亡,其妻子、儿子、父母被送往医院治疗。李宁旺被随后赶到现场的公安民警抓获。2016年5月5日,闵某的父亲因治疗无效死亡。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宁旺故意持刀杀害他人,致二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其手段残忍,后果极其严重,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2016年12月,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宁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李宁旺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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