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江首起非法采矿案一审宣判,2名涉案人员被判刑
楚天都市报讯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侦办的荆江水域首起非法采矿案——“5·31非法采矿案”,由沙市区法院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4人定罪免予处罚。
去年5月的一个凌晨,长江航运公安局荆州分局民警在荆江引江济汉工程三角洲,打响了整治荆州水域非法采矿“第一枪”,现场查获正在采砂作业的“湘常飞龙号”采砂船及“华峰999”轮、“荆州货180”轮运砂船,抓获涉案人员28人,暂扣船舶5艘。经查,“飞龙号”此次连续采砂作业近3小时,盗采的江砂卵石分别装载在“华峰999”和“荆州货180”轮上,重量合计2100吨,另查货10吨疑似含有金元素的江砂。
经民警侦查核实,从2016年12月至2017年5月,“飞龙号”在荆江太平口水域非法采砂57天,销售砂石205艘次,合算价值660万元。主要嫌疑人张某、胡某某因涉嫌非法采矿罪被依法逮捕,长航荆州公安侦查终结后移送沙市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开庭审理,主要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赃款等327900元上缴国库,违法所得3985000元予以追缴。
记者了解到,过去几年,长江松滋陈家湾段至石首新厂百余公里,特别是其中的涴市至太平口十余公里水道已成为非法采砂重灾区,河道密密麻麻排列近百艘采砂船、运砂船,水道被严重破坏,太平口成万里长江最险航区。2016年底,“两高”办理非法采矿案司法解释出台,长江非法采砂入刑。两年来,长航公安局荆州分局持续开展“清江行动”,共办理非法采矿案50多起,抓获40余人;联合水利部门拆解“三无”吸砂船42艘,驱离外籍采砂船104艘。在公安机关的持续打击下,从源头到运输再到装卸彻底铲断了非法采砂利益链,荆江95公里水路采砂船舶难觅踪影,有效清理了母亲河的“肠道肌体”。
责编:刘志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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