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近日,咸宁17人被审查起诉!
近日,咸宁赤壁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将李文、魏绍洋等12名被告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非法拘禁罪,依法将杨鑫等5名被告人向赤壁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3年6月至2017年9月,被告人李文、魏绍洋等12名犯罪嫌疑人形成了以李文为首的集团犯罪。该犯罪集团一方面通过多次借钱给多名被害人作为赌资,以期高额孳息,在债务人无法偿还赌债时采取寻衅滋事、非法拘禁以及打人、毁坏财物等方式强行讨债,危及众多赤壁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另一方面,又为其他讨债难的债权人向他人暴力讨要钱财,以获取非法收入。所犯罪行涉及受害人众多,且都是赤壁市本地居民或长期在赤壁市生活居住的务工人员,严重危急当地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正常生活。
经审查,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杨鑫(男,40岁,赤壁人,无前科)以放高利贷谋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余超(男,31岁,赤壁人,无前科)、卢忠诚(男,29岁,赤壁人,无前科)、毕成(男,24岁,赤壁人,无前科)、徐蒲斌(男,36岁,赤壁人,无前科)等人,形成以被告人杨鑫为纠集者,被告人余超、卢忠诚、毕成、徐蒲斌等人为参与者的恶势力团伙,在赤壁市实施寻衅滋罪2起、妨害公务罪1起、非法拘禁罪1起。
其中,被告人杨鑫直接指挥或参与实施上述所有犯罪,被告人余超、卢忠诚、徐蒲斌参与实施寻衅滋事罪1起,被告人毕成参与实施非法拘禁罪1起。如2014年4月27日,被告人杨鑫因口角将被害人李希等人打伤,后又辱骂前来执勤的民警,并将两名协警打伤,涉嫌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2017年6月,被告人杨鑫指使被告人毕成等人看守被害人杨忙军,逼其偿还欠款,涉嫌非法拘禁罪;2018年1月初,被告人杨鑫因民事纠纷怀恨在心,指使被告人余超等人帮其教训被害人刘继明,并提供钱财和车辆,致使被害人人身和财产遭受侵害,涉嫌寻衅滋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