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拖欠装修工人50万元赔偿款,夫妻二人玩“躲猫猫”2年
楚天都市报12月1日讯 拖欠装修工人50万赔偿款,夫妻俩玩“躲猫猫”2年。近日,夏某送完孩子上学返程路上,被武昌区法院法官堵个正着,夏某夫妻与受伤工人刘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每月偿还8000元。
2012年8月,刘某为武汉盛世博浪暖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暖公司)当帮工时,维修热水器设备时热水器水管爆裂造成其烫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2013年,刘某将浪暖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武昌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在从事加工承揽工作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导致自身损害结果的发生,此外,浪暖公司选任刘某从事热能按照维修工作时,未认真审查其是否具备相关资质。因此,法院依法裁定双方应各承担50%民事责任,并判决浪暖公司赔偿刘某各项经济损失60万余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然而这笔赔偿款迟迟未能给到刘某,2014年,刘某向武昌区法院申请执行。经查证,浪暖公司名下无房产、车辆、存款等,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股东为徐某、夏某夫妇,各占80%、20%出资比例,但徐某、夏某二人均未实际投入注册资本,系请人代办,亦无实际办公经营地。另查证股东徐某、夏某名下亦无房产、车辆、存款等信息。
由于浪暖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法律义务,2015年,法院依法对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徐某当即承诺先行偿还部分金额,待收到承接工程的尾款后付清全部款项,然而徐某并未兑现承诺。
执行一下子陷入困境,因浪暖通公司名下却无任何可共执行的财产,而股东徐某、夏某二人开办公司时并未实际认缴出资额,根据法律的规定,其二人应在投入的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刘某承担清偿责任。依据相关法规,2016年,法院裁定追加徐某、夏某为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徐某、夏某应在注册资金不实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清偿责任,即徐某向刘某清偿40万元,夏某向刘某清偿10万元。
为尽早帮受伤的刘某兑现权益,执行法官将徐某、夏某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经常清查徐某夫妇财产状况,多次前往二人住址、所在物业公司查找,均未有所获。调查发现,原来徐某夫妇长期在外租房子居住,租一段时间就换地方。
今年9月初,执行法官得知徐某夫妇在其亲戚开办的旅社工作,9月5日晚上,执行法官准备突击行动,到达现场时却发现两人不知所踪。事后得知,徐某当时看到法院人员进入大厦便急忙躲了起来。随后,法院与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对旅社附近进行排查,迫于法院执行的威慑,10月8日,夏某主动送来10万元执行款。徐某、夏某又躲起来了。
11月27日,执行法官调查中得知徐某夫妇的女儿在江夏某小学就读,第二天凌晨5点左右,执行法官立刻赶往江夏,7时许,夏某刚刚送完孩子返程的路上,就被执行法官堵个正着。紧接着,法官找到徐某时,他正在家呼呼大睡。
当天,徐某就向刘某转款了10万元,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徐某承诺每月偿还8000元直至全部清偿完毕。
历经4年,该案终于落下帷幕,执行法官告诉记者,本案的和解帮他卸下了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能够帮助申请人拿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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