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酒男小区内“疯狂驾驶”,原因竟是不想把车借给朋友
楚天都市报1月7日讯“朋友找我借车,我本不愿意,但碍于情面我就答应了,酒后我才出此下策将车弄坏”,家住江汉区的秦某(化姓)醉酒后在小区内上演“疯狂驾驶”,弄得小区“一片狼藉”,酒醒后才知自己闯下大祸。记者1月7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秦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3月,缓刑3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2018年4月25日下午五时,武汉男子秦某,因喝醉了酒,遂请堂妹驾驶自己的“爱车”将自己送回江汉区的家中。可谁知道,安全抵达小区后,秦某却坐上驾驶座,启动了汽车,一路撞坏小区内的垃圾桶、不锈钢棚架以及旁边停放的车辆。由于动静太大,过往的行人见状报了警。
民警将秦某带回交警大队后,提取其血液样本进行了鉴定。经鉴定,秦某的血本中乙醇含量为178.45mg/100ml,高于醉驾标准80 mg/100ml,属于醉驾。
秦某供述,有朋友找自己借车,其实自己并不情愿,但碍于情面无法拒绝,后来堂妹将自己送回小区后才突然想起这件事,便想通过来回倒车的方式,将轮胎磨破,就有理由不借车了,但是没想在小区内驾驶也属于“醉驾”。
承办检察官林晓红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秦某涉案小区是外来车辆可自由出入的公众同行场所,属于‘道路’,其在停车位来回驾驶的行为也属于在道路上驾驶,加之其车速较快、频率较高,对该道路上行人的安全产生潜在威胁,客观上还造成了多处公私财产损坏的后果,故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8年12月14日,江汉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秦某拘役3月,缓刑3月,并处罚金六千元。据了解,案发后,秦某已赔偿相关人员全部损失。
责编:刘志斌
------
大楚君推荐给大家一个微信神器,可以预测你退休后,每个月能领多少养老金。
获取方式:
1、扫描下方二维码,微信关注公众号大楚网(微信号:dachuwang)
2、进入大楚网官微,在对话框中输入【退休金】,即可算出你退休后每个月能拿到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