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3日16时41分许,天门市公安局彭市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彭市镇中刘村五组有人被砍伤。彭市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与报警人联系,并同步出警。
值班民警与五组村治保主任刘庭玉在村委会路段汇合后,于17时08分许到达现场。
△现场取证
经查,中刘村五组村民刘某祥与邻居刘某仿、王某娥(刘某仿之妻)、刘某军(刘某仿之子)因邻里纠纷,发生扯皮斗殴,刘某祥的头部、手部等身体多处被刘某军及其家人持刀砍伤。
△将受害人送往医院包扎
目前,因受害人刘某祥的伤情不明,该案暂受理为行政案件;已依法对违法人员采取行政拘留措施,待其伤情鉴定后,视情处置。
处警中,彭市派出所民警用执法记录仪记进行了全程记录。天门社区、大天门等网站所发涉及该警情的贴文与事实严重不符。
警方郑重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