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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微粒贷”骗钱25万 22人因电信诈骗获刑
2019-03-20 13:40:00 来源: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3月15日讯今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一起电信诈骗案在孝昌县法院公开宣判。该案涉及多个省市151名受害人,诈骗团队短短两个月诈骗25万余元。徐某凡等22名被告人构成诈骗罪,分别被判处八年十一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刑期,并判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底,被告人徐某凡、黄某帆商量以“微粒贷”的方式骗钱,后两被告人又邀约被告人关某波、王某文、胡某枫,约定由徐某凡、黄某帆为老板,关某波、王某文、胡某枫为组长,三被告人各入股27000元,以3000元占股1%的价格入股,每个人占9%股份,其各自组员每成功一笔业绩,组长提成8元。

随后五被告人经协商共同出资10余万元,租赁武汉一大厦17栋1502-2室办公,由徐某凡购买诈骗用电脑、手机等作案工具,招聘被告人徐某惠负责公司的考勤、话务员的业绩登记、汇总等工作,并先后招募被告人季某航等16人作为公司话务员,通过打电话冒称上海玖那里金融信息有限公司业务员,以办理“微粒贷”需收取手续费的名义,骗得王某某等151名被害人钱财共计2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凡、黄某帆、关某波、王某文、胡某枫相邀约实施诈骗,并邀约或招聘被告人季某航等人,骗取他人财物,均已构成诈骗罪,系主犯。被告人季某航等17人受邀约参与诈骗犯罪,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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