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3月20日讯 诈骗团伙打着“O2O美食购物平台”的幌子,以广告费返点来吸引客户加盟,累计诈骗60人,共计400余万元。楚天都市报记者今日从江汉区检察院获悉,3月7日,江汉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刘某等人进行公开开庭审理,2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
2016年12月,家住成都的90后小伙小杨在网上寻找投资项目时,与武汉某科技公司业务员巫某取得联系。巫某介绍,该公司负责经营O2O美食购物平台,平台主要将线下实体商店的信息推送给附近的互联网用户,吸引用户到实体店消费,平台通过收取广告费盈利。如果小杨成为代理商,公司会派人上门安装WiFi路由器,还会帮他注册一个微信公众号,然后公司会通过自己的平台帮助小杨在所在的区域内增加公众号粉丝。公众号里面有一个免费wifi上网的链接,只要用户点击免费上网,页面就会跳转到O2O美食购物平台,该平台会向用户推送所在区域内的一些实体店商,包括服装店、餐馆不等。公司将通过广告点击量,给小杨返点,用户点击一次0.2元,另外,只要铺设100台路由器以上,每台设备连接人数达50人即可返还代理费。
小杨感到这是一个赚钱的好机会,于是专程从成都来到武汉考察。小杨来到江汉区该公司的办公点后看到,办公场所就有四百多平米,而且公司宣传板上张贴着与二十余家知名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
在小杨眼里看来,该公司的确 “实力雄厚”,于是当场签订合同,成为该公司的成都市代理商。小杨缴纳了42万元代理费后,公司给小杨邮寄了130台路由器,并派专员到成都上门安装,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让小杨没想到的是,成为代理商后,约定的广告宣传费用始终没到账,而且平台展示的广告更新太慢,不符合常理,察觉不对后,小杨选择报警。在此期间,公安机关也接到多起涉及该公司的报案,被害人大多与小杨经历类似。2017年7月至8月,公安机关陆续将20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2018年,江汉区检察院将刘某等20人以合同诈骗罪提起公诉。据公司负责人叶某供述,公司并没有做O2O平台的资格,所有的对外宣传都是虚假信息,只是为了骗取加盟费。所谓的代理分为省级到区县级,加盟费用分别为6.8万到120万不等。
3月7日,江汉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经审理查明,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期间,刘某等20人,共计骗取60名被害人400余万。法庭上20名被告人全部认罪,其诈骗钱财也陆续退赔被害人。日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