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邱睦 通讯员王家利 实习生李筱玥)“感谢法官帮我拿回了4万元欠款。”近日,刘平(化名)来到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为执行干警送来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表达衷心感谢。
2019年,罗文(化名)雇佣刘平从事装修工作。按照约定,刘平完成工作后,罗文应向刘平支付劳务工资5万元。在支付1万元工资后,罗文承诺剩余4万元款项于2023年5月前付清,但之后罗文却玩起了失踪。多次寻找罗文讨要工资无果后,刘平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罗文应向刘平支付劳务工资4万元,但罗文拒绝履行。随后,刘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3月,案件承办人郭敏依法先后向罗文告知履行支付义务、发送失信决定书和限制消费令,罗文仍然不做任何回应。直到向罗文发送了预拘留通知书,罗文这才迫于压力到法院说明情况。
郭敏向罗文释明如再不配合将采取拘留措施后,罗文提出:“能不能先支付1万元,剩下的以后再还?”双方都是熟人,刘平见状有些动摇。察觉到罗文有逃避义务的动机,且综合罗文并非没有全部偿还的经济能力,郭敏迅速联系上刘平的家属,让其到场劝刘平坚定要回全部欠款的立场。最终,在郭敏和刘平及家属的双重压力下,被执行人罗文支付了全部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