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湖北日报》头版报道,从本月起,湖北省宜昌市所辖13个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任职。这是有效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让纪检干部不受干扰查腐败的生动实践。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毕丶渡缁崛ψ有?、关系熟、人情密,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常遇到的问题。如何破除人情干扰,摆脱关系网带来的负面影响,构建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机制?湖北省在恩施、咸宁等地先行先试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取得了较好的反腐败办案成效,为此项工作在全省逐步全面推行积累了经验。湖北省委办公厅7月底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这是湖北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的一项有力举措,必将助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推行异地交流任职,加大县级反腐办案力度。传统执纪审查模式常常遭遇地方人情关系困扰:大家在一个小地方工作生活,低头不见抬头见,有的还沾亲带故。只有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后,才能有效减少“情面”顾虑、排除人情干扰、防范拉拢腐蚀,动真碰硬执纪执法,加大县级反腐办案工作力度。2021年集中换届后,恩施州8个县(市)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全部实行异地任职。截至目前,异地交流纪委副书记、纪委常委(监委委员)37人,县(市)分管案件工作的副书记在全州选用、异地任职成为常态。实行这项改革后,8个县(市)纪委监委留置案件数及查处乡科级“一把手”人数较改革前分别增长58.5%、24%。
推行异地交流任职,大幅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只有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才能更有效提升县级案件查办质效。在查处一些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的案件时,异地交流任职的干部更加超脱、更加大胆。在查处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案、涉黑涉恶“打伞破网”案时,将相关案件的牵头责任交给异地交流的纪委副书记,均取得比较良好的效果。如咸宁市通城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整治中,案件查办工作交由当时从异地交流来通城任分管案件的副书记谭金林牵头负责。谭金林没有受到“打招呼”的影响和人情干扰,放开手脚、敢于斗争、公平公正查处案件,重点查处了多家代理机构涉嫌围标串标犯罪,先后有8人被采取留置措施调查。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对干部最大的保护。推行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久久为功、绵绵用力,要明确交流方式,确定任职条件,规范程序方法,健全保障机制,让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突出的县(市、区)纪委分管案件的副书记踏上异地交流任职的征程,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生活保障和良好工作环境,让他们突破基层反腐困境,提升执纪审查效能,既能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又能?;の颐堑母刹坎环复?、少犯错。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何长青(荆门市沙洋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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