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志刚
通讯员 卢阿吉
“检察官叔叔,我被大学成功录取了?!?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一名未成年帮教对象小航(化名)将考取大学的好消息告诉了检察官。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小航的帮教故事。原来,2023年1月,小航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移送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及时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等工作,并认真审查案件事实证据。
经过细致的社会调查,承办检察官发现,小航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其由祖父母抚养长大,在成长过程中长期缺乏来自父母的情感关怀与温暖,缺少倾诉困惑、委屈的渠道,家人难以走入其内心世界。另外,虽然小航在校表现良好,但缺乏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从而产生不良行为嗜好并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听证会,依法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通讯员供图)
为扎实做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和帮教工作,综合考虑小航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其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江陵县人民检察院拟对小航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并组织召开了不公开听证会。
经多方评议,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依法对小航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向小航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并联合家庭教育指导师对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委托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小航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返校园。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对小航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通过多方努力,小航日渐开朗,倍加珍惜学习机会,各科成绩明显提高,亲子沟通日益顺畅,对即将到来的大学生活充满了期待。
承办检察官介绍,小航正是江陵县人民检察院帮助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正途的一个缩影。近三年来,该院已帮助5名罪错未成年人重返校园、回归社会。
江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司法保护,全力拯救罪错未成年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