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陈琳
实习生 张子晗
网购零件自行组装枪支,真“刑”!9月1日,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市民切勿私自购买配件改造组装成枪支,以免身陷囹圄后悔莫及。
“我从小就喜欢摆弄玩具枪和弹弓,在网上看到了枪支组装的教学视频,就产生了自己改装枪支打猎的想法?!泵娑猿邪旒觳旃俚难段?,邹某说道。
原来,2019年,邹某陆续通过各种网络购物平台,购买枪托、瞄准镜、红外线激光瞄准器等可以用于组装枪支的零部件,同时在网上观看视频,学习如何组装枪支。经过一番尝试,他在家使用切割机等工具,将射钉器、无缝钢管成功改装。改装完成后,邹某将其藏于家中杂物间,此后便一直在外打工。
今年1月,邹某外出务工回家,看着自己改装制好的枪支跃跃欲试,遂叫上朋友一起打猎。正当他携带枪支,驾车行驶至半途时,恰好路遇执勤民警进行车辆检查,并被现场查获。经鉴定,邹某制造的枪支是以射钉弹弹底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自制枪支。
今年4月,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建始县检察院经审查认定,邹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制造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邹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今年7月25日,经建始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邹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三年。
承办检察官提醒,枪支是极具杀伤力的特殊危险物品,一旦失控,会直接威胁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对枪支的管理极为严格,任何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行为,都要受到法律处罚。私自购买配件改造组装成枪支属于犯罪行为,广大居民切莫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