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 冯畅 田昊 记者 李赢)4月18日上午10时,武汉铁路警方将查获的3名网上在逃人员移交办案机关处理,这3人系同案犯,其中两人在武汉火车站被铁路民警查获,另一人系铁警规劝投案。
4月12日,武汉火车站进站口,在逃人员冯某(男,20岁,湖北武汉人)、王某(男,20岁,湖北武汉人)欲进站乘车返回郑州上班,被正在执勤的武汉铁路公安处武汉车站派出所民警先后查获,二人对其涉嫌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武汉铁路民警经工作在王某所穿鞋的夹层内查获一小包白色颗粒(王某自称为其购买的毒品),在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羁押期间,铁路民警魏巍了解到王某与同案另一位在逃人员吴某(男,21岁,湖北汉川人)依然保持密切联系,并且王某愿意将吴某的住址和联系电话告知民警。得此信息后,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副所长吕宏鹰通过电话联系到吴某本人,通过对吴某进行详细政策宣讲,4月13日晚11时许,在逃人员吴某来到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投案。
经查,吴某、王某、冯某同在郑州一家中介机构做事,因为一起经济纠纷中没有得到受害人同意,便强行从其车内将4.5万元现金和部分物品拿走。后受害人报案,当地警方立案,同案四人因涉嫌抢夺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其中一人前期已被警方查获。吴某投案后,对其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与办案单位联系核实,确认三人身份无误,于18日移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