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昌9月13日专电(记者余贤红)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日前江西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按照要求,对取消的保证金,收取单位必须立即退还,确保在今年9月底前按原收缴渠道全部退还到位。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以及超额收取的部分,收取单位应今年底前返还完毕,并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金收取等情况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并予以通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在各级政府信息发布平台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