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23日电(记者冯国栋)记者从武汉市委追逃办、武汉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到,被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列入“红色通缉令”的“百名红通人员”第65号蒋谦,于22日晚从加拿大回到武汉投案自首,23日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据悉,蒋谦涉嫌伙同他人滥用职权,借武汉城市排水项目骗取拆迁款,数额高达1432万元。
蒋谦生于1968年3月,曾任武汉市城市排水发展有限公司拆迁协调部部长,因涉嫌贪污、滥用职权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3月起,蒋谦伙同他人利用城市排水项目征地拆迁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约人民币1432万元。蒋谦将其中人民币740万元转入广发证券黄孝河营业部用于购买股票。
2011年11月,蒋谦逃往加拿大。
由于犯罪嫌疑人蒋谦一直未到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依法没收蒋谦违法所得,包括存款701万元、广发证券账户约48万股“长江传媒”股票,以及切诺基牌越野车一辆。此案系湖北首例没收逃匿被告人违法所得案。
近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指导和公安部支持下,湖北省、武汉市追逃办和公安、检察机关协力,加强与加拿大双边司法执法合作,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该案追逃追赃工作。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蒋谦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2015年,我国公布了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蒋谦名列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