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 孙思 记者 李赢)女子因不满婆婆偏爱弟媳妇,偷偷潜入弟媳房内,盗得铂金钻石吊坠、铂金钻戒等首饰8件,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随后迫于压力投案自首,最后被新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胡倩(化名)今年26岁,与公婆、丈夫的弟弟一家同住,在家带孩子没有外出工作。2016年7月正值新洲防汛阶段,弟媳一家在她娘家避洪,胡倩却在家心情十分沮丧。自从弟媳妇进家门,婆婆就给钱她买金银首饰,而自己嫁进门什么都没有。让矛盾更为激化的是今年年初,弟媳妇坐月子,婆婆总是把饭菜做好送到面前给弟媳妇,还要自己做好饭菜送过去,胡倩越想越气,又是嫉妒又是记恨。7月初的一天上午,趁家里没人,胡倩将菜刀藏到衣服里,随后偷偷走到二楼弟媳卧室,发现门是敞开着,曾听过弟媳习惯将首饰放到衣柜下的抽屉里,胡倩就拿出菜刀,撬开抽屉,窃取抽屉内的银项链、银手镯、铂金项链、铂金钻戒、铂金钻石吊坠、金手镯、金戒指、金镶玉吊坠共8件首饰。
“胡倩把我的首饰偷了!”7月29日,弟媳妇回到家就立即怀疑胡倩,通知了家里人。原来,胡倩有吸毒的习惯,以前也偷家里钱被发现过,家里其他地方没有发现被翻动的痕迹,种种迹象表明胡倩最有可能盗取了自己的财物。胡倩想着既然怀疑到自己头上,就和丈夫说了此事,准备将卖给典当行的首饰赎回来。然而,胡倩并没有将所有首饰都卖了,“我要报复她,扔了她的首饰,”胡倩将银项链、银手镯、铂金钻戒、金戒指四件冲到了厕所里。其余典当获利的五千元中,花了一千元购买“K粉”,打牌输了一千元,剩下的也花的差不多了,胡倩没有多余的钱赎回首饰。第二天,胡倩的丈夫来到典当行,仅赎回了一件金镶玉吊坠,其余的已经被典当行老板转手卖出,无法赎回。
胡倩保证将原价赔偿给弟媳妇,但一直没有筹到钱,弟媳妇认为胡倩不愿赔偿,就报警了,胡倩也知道自己犯错,遂投案自首。
除一条购买价值约人民币200元的银项链不符合鉴定条件未作鉴定外,其余7件首饰经物价部门鉴定,价值共计人民币20736元。案发后,胡倩于2016年8月2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从典当行追回一条铂金项链和一个铂金钻石吊坠并已发还被害人。侦讯中,胡倩的亲属代为赔偿弟媳经济损失2万元,弟媳出具谅解书,对胡倩的犯罪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胡倩具有自首、盗窃家庭成员财物并赔偿损失取得谅解等量刑情节。最后,胡倩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