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2月15日电(记者周润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5日通过决议,决定罢免黄兴国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黄兴国,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市长,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上一篇:寒潮一发货,江城大道启动“拖地模式”
下一篇:武汉市成立首届食品药品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
站点地图
qq:340371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