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 张鹏 钱小军 记者 李赢)为了实现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明显好转、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目标,武汉交警从去年12份开始,不断加大对“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个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该违法行为300余起,全部按上限处罚,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时恢复原状。
据了解,自12月起,武汉市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针对“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极易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行动中,武汉交警加大了对该项违法的查处力度,对警力勤务进行了全面整理,把有限的警力部署在冬季亡人事故和突出交通违法易发、多发的时段、路段,摆在交通流量密集、交通出行集中的高峰时期、点段,实施重点防范,精确打击。同时,依托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充分运用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实施网上网下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提高网上视频巡逻效率、预警发现能力和网下拦截检查的能力,查处了一批“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提高现场管事率、纠违率、处罚率。
12月18日早上7时许,江岸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兴业路的盛世东方附近查处一辆鄂A67***的小型面包车。经过检查,该车进行了改装,车内座椅已经全部拆掉,摆放了两排用以坐人的小板凳,车上拉满了人。经过核定,该车限定载客人数为6人,实载9人,超员20%以上。
经询问了解到,该车为公司用车,老板为了能够多拖几个员工去工地施工,偶尔还可以拖拖货,私自将座椅拆除。江岸区交通大队对其“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睿?分;对其“擅自对机动车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其48小时内恢复。
据了解,路面民警一旦发现“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均将按一般程序进行询问、制作笔录,并依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违法代码50321),责令其在48小时内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