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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网讯(通讯员 米严青 记者 周惠明)1月20日,武汉市发改委、商务局联合组织召开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宣讲会。长江网记者了解到,根据相关政策,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达4000万元的资金奖励,享受到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贴累加最高可达上亿元。
宣讲会上,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解读了近期出台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总部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企业发展若干意见及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等政策措施的通知》中支持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并就即将启动的总部企业认定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了解,政策对落户武汉并经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了较高的政策支持,包括企业落户奖励、经营规模奖励、企业培育奖励、办公用房补贴等。
其中,新落户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达4000万元的资金奖励,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的总部企业可享受最高达3500万元的资金奖励,同时,对本土成长起来并首次被评定为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的企业,也给予最高达4000万元的奖励。
综合计算,单个企业经认定为武汉总部企业后,享受到的财政资金奖励和补贴累加最高可达上亿元。武汉市发改委副主任池少华介绍,今年初,国务院刚刚印发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可以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政府出台总部经济政策,就是要招引和培育一批大企业、大财团。这不仅是引进新鲜血液,壮大市场主体,扩大就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借力发展,扩大有效投资的有效途径,还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跨越发展,实现调整转型、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总部经济政策的实施将是武汉抢抓这一轮政策机遇,进一步增强招商引资力度的重要举措。
会议同时强调,武汉各区也可根据自身实际,依据市政府的文件,出台适合自身发展要求的相关政策。据悉,总部企业认定的前期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总部企业认定公告将于近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