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 (通讯员 李佳 郭文)4日,长江网记者从市公安交管部门获悉,春节长假期间交管部门严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市共查处酒驾23起,醉驾11起。
据介绍,春节长假期间,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结合节日特点,坚持常态化严管态势,共查处酒驾23起,醉驾11起。另外,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4万起,其中涉牌涉证违法行为112起,超速143起,超员4起,违法停车10372起。
1月30日,大年初三晚上22时45分,方某驾驶一辆牌照为鄂AZ7***的白色瑞虎牌小轿车在黄陂区兴崛大道顺华加油站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加油后拒付油费280元。现场群众向黄陂蔡榨派出所报警,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方某有明显的酒气,涉嫌酒后驾驶。
经黄陂交巡警大队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且因方某情绪激动不配合民警执法,方某随后被送至汉阳醒酒中心进行血检并约束醒酒,血检结果为110.72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确认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目前已被刑事立案。
2月2日晚上20时52分,青山大队民警在建设一路设岗盘查,拦下一辆号牌为鄂A64***的黑灰色风神牌小型汽车,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王某进行检测,结果为129mg/100ml。王某随即被送至汉阳醒酒中心血检并约束醒酒。血检结果为171.73mg/100ml,超过醉酒驾驶标准(80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醉驾办案中心主任周秋军介绍,武汉交管部门对酒驾查处采取全天候严查模式,重点加强对酒店、餐馆集中路段和城市商业中心、大型活动场所及周边道路的检查。从今年春节期间查处酒驾的情况来看,基本都集中在新城区,中心城区的情况较好。
节日后期,交管部门将采取设卡检查与流动巡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任何时段、任何地点都可能设岗查处。过年期间走亲访友聚会增多,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切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交警介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罪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