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检员和民警对携带鞭炮的旅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长江网讯(通讯员 吴德君 胡金力 施勇 闫兴涛 记者 李赢)1月14日上午9时10分,27岁的大冶人焦某在行李中藏带鞭炮10000响,在大冶北站过安检时,被武汉铁路公安处大冶北车站派出所副所长詹毅、安检执机员刘建明发现,焦某携带的鞭炮被民警浸湿处理,焦某本人也被给予治安拘留。
民警对携带烟花烟花爆竹的旅客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月2日12时30分许,47岁的河南淅川人郑某在随身携带的黑色布袋中夹带鞭炮5000响、烟花3个、摔炮10盒300响在襄阳售票厅购票时,被襄阳铁路公安处搜爆犬“嗅出”。
2月6日18时许,武汉所副所长曾庆伟在进站安检口值勤时,和安检员一道从52岁的旅客刘口袋中查获擦炮30个,其准备回河南老家带给孙子玩,后经民警宣传教育后,将上述物品予以收缴并作浸水处理。
据悉,春运以来,武汉铁路公安局在169个客运火车站共查获危险品39062件,其中刀具22236件,易燃易爆气(液)10028瓶(4986.4升),涉及烟花爆竹108起,查获烟花爆竹28289响。
烟花爆竹在人多拥挤的车站广场、候车室及列车等区域爆燃,轻则致人伤残,重则引起旅客恐慌导致大面积踩踏致人死伤事故,所以火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严禁旅客带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
目前,全国大部分城镇实行烟花爆竹禁燃,在广大农村地区,对烟花爆竹危害程度以及禁止携带出行的相关法律知识欠缺,所以,在火车站查获的携带烟花爆竹进站上车的旅客多为农村居民。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同时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睢?/p>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元宵节将至,武汉铁路警方提醒:旅客乘车安全第一,烟花爆竹莫上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