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讯(通讯员王凯 吴艳华)14日上午,有市民向江汉区城管委晚反映,在航空路一小区内有个燃气灌装点,附近有餐饮店,楼上有住户,“担心这些燃气瓶会成‘不定时炸弹’?!?/p>
接到投诉后,江汉区城管委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前往现场,经调查,才发现还是老“熟人”,原来开着的这家燃气“灌装点”实际是居居住一楼的一户居民家中,两个月前就曾被执法队员查处,并没收了7个燃气瓶,没想到这么快又“重操旧业”了。执法队员当场又收了5个燃气瓶,看着刚运回来的燃气瓶被没收,当事人辩称“煤气罐是从燃气公司买来的?!备浇胁簧偃耸褂妹浩?,他便从附近的燃气供应点拉回装满气的钢罐,方便他人同时也收取一些代劳费。“这里只是代灌点,相当于一个中转站,燃气罐在店里不会存放太久,安全隐患较小?!?/p>
根据相关规定,煤气罐存放点要远离居民区,要有足够的灭火器材,专人负责等。但当事人存放燃气瓶的地点不仅就在居民楼下,且也没有专门存放的区域及消防器材。江汉区城管委相关负责人说,这些煤气罐长期存放在家中,楼上又住着不少居民,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该负责人也表示,后期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如果再次发现该户居民违规收运燃气瓶,不仅没收钢瓶,还将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