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8月13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杨华 齐阳)记者今从市纪委获悉,负责扶贫工作的党政办公室副主任,因对项目把关不严,造成一公司骗取资金3.55万元。该名副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刘秀芹,女,45岁,中共党员,2013年2月任黄陂区木兰乡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负责乡扶贫办工作。
2014年10月,区扶贫办公室发文《关于下达2014年黄陂区大别山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市级财政项目计划的通知》,其中在木兰乡姚湾村的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核算为:武汉兆兴艺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苗木基地U60排灌渠护砌1500米,扩改灌溉塘渠3口,蓄水量10000立方,及其配套涵闸,溢洪口3处,资金25万元。武汉兆兴艺墅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实际建设需要为由,私自将原申报的项目改建为U40排灌渠护砌500米,U30排灌渠护砌1200米。
2015年1月,木兰乡扶贫办对该项目验收,刘秀芹等人对上述改建没有提出意见,在竣工验收报账单上签名并验收合格。2015年2月,该公司领取项目资金25万元。2016年5月,省审计组在对该项目审计时,发现该公司采取虚报苗木基地排灌渠护砌项目支出,骗取项目资金3.5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