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晚传媒·武汉晚报8月29日讯(记者汪甦 通讯员陶涛 李娜)今天(29日),江汉区纪委通报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江汉区粮贸中心违规发放22600元津补贴 两人受处分
2013年至2016年,江汉区粮食贸易服务中心以“粮食专项调查、统计、信息员经费”、“完成项目奖励”等名义,违规给4名员工发放津补贴共计22600元。2017年4月28日,该中心副主任兼会计郑小林受到警告处分,该中心负责人余俊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江汉区房地产公司三人公车私用受处分
江汉区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沈刚毅、司机班长程汉平、驾驶员田长河等3人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月27日(除夕)晚上,沈刚毅在完成检查值班工作后,违规使用车牌号为鄂AD5Q95的公车到朋友家办理私事,驾驶员田长河在将其送回家后开该车办理个人私事。同日,程汉平违规使用车牌号为鄂A7WH20的公车办理私事。2017年6月21日,沈刚毅、田长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