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年中,泸州市审计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四个坚持”,全面提升审计质量,扮演好“经济卫士”和“发展谋士”角色,发挥好审计监督“查已病”“防未病”作用,全力护航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大局,提升审计服务水平。在审计项目计划制定过程中,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审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作为审计工作的着力点,精准立项,科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审计监督针对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审计成果进行提炼和总结,通过撰写审计信息、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方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审计意见和建议,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和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提供参考依据。
坚持法治思想引领,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加强法治培训,购买发放《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新修订审计法释义》等书籍,组织开展法治讲座和培训,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各类线上学法考法活动,着力提升审计干部法治思维;加强制度建设,起草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操作细则》《审计现场管理办法》等制度,从计划执行、现场管理等方面规范审计项目管理,编制完善审计常用文书格式,确保审计取证和审计结论的规范性;制作“法治账图”,厘清科室、岗位职能职责,明确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促进依法行权履职可视化,提升岗位融法、办事依法、人人敬法、单位守法的法治意识。
坚持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审计人员素质。积极打造学习型审计机关,成立青年学习小组,不定期组织年轻干部职工开展各类青年论坛,分享学习工作经验;印发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学习考试工作方案,要求干部职工主动学习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于每季度组织45岁以下青年干部进行知识测试,实时检验学习情况,查漏补缺;完善审计实务导师制,印发实务导师制实施方案,根据业务互补、以老带新、统筹兼顾原则为年轻干部确定实务导师,以审代训,提升审计人员业务能力。
坚持多方协作联动,增强审计监督效能。加强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以人大力量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印发了关于审计整改的“1+3”制度办法,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加强巡视巡察工作、改革督察工作与审计工作的沟通协调,与市委巡察办、市委深改办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共通、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加强审计机关与纪检执法部门的工作协调,针对重大案件线索或有争议的案件,在移送前召开案件协调会,并邀请公检法部门的专家参与探讨,力争对拟移送事项达成一致,切实增强审计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