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围绕“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制定年度政治监督清单,健全完善台账管理、闭环管控机制,严明政治规矩、严防政治风险。紧盯“关键少数”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约谈领导班子成员、重点岗位人员797人,处分乡科级及以上“一把手”20人。
协助市委及时修订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深入开展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集中排查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背后的“四风”问题。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0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7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5人。监督推动“一改两为”落到实处,严肃查处为民办事“踢皮球”、为企办证不诚信等“虚躲冷粗假”问题249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6人;跟踪督办“新春访万企、助力解难题”“优环境、稳经济”活动,督促办结涉及合肥市的问题1789个。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4602件,立案170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43人(县处级干部38人);采取留置措施69人,移送检察机关65人。创新开展“工程小但利益大、科室小但权力大、干部小但胆子大、年纪小但欲望大”专项整治,共处置问题线索1320件、查办案件528件、留置31人。坚持“查、改、治”一体发力,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自查自纠问题2047个、建章立制962项。
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完成市委第一至第四轮巡察,实现对重点单位下设或直属机构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1330个、移交线索142件。首次对9个乡镇(街道)及下辖的71个村(社区)提级交叉巡察。
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有力。全市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起,处理33人;深入开展“1+20”专项整治,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3起,处理411人;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受理“腐伞网”问题线索116件,立案4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
监督执纪问责更加精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综合线索处置、信访举报、舆情反映等信息渠道,开展超前式、常态化、穿透式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969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5.7%、21.9%、4.9%、7.5%。同时,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对15个党组织和85名党员、干部实施精准问责,常态开展教育回访和澄清正名工作,为12名干部失实检举控告进行澄清正名。
另外,市纪委监委在全省率先出台《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意见》,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程序规范化、任务清单化;深化“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创新制定“室组企”联动六项举措;协助市委创新制定《加强村(社区)监督规范小微权力运行的实施意见》,全市平台累计公开公示信息40万份,受理群众投诉3312件、办结率94.3%。全市39个协作区共处置问题线索898件、立案332件、党纪政务处分301人。(刘颂 苏龙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