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建立稳定的基层组织经费保障制度要求,近三年来,市本级财政累计投入基层组织建设经费约6000万元,有力提升我市基层党建与服务保障水平。
为保障基层组织有效运转,我市按照“每个城市大社区22万元、其他社区5万元、行政村12万元”标准,近三年累计投入基层组织运转补助资金5550万元。对社会组织和联合组建的非公基层党组织,按照“每个党组织每年0.5-1万元”标准给予工作经费支持,充分发挥财政的保障作用,近三年累计安排专项补助资金约400万元。
为强化资金监督管理,我市明确基层组织运转经费开支范围,严禁挤占挪用资金,资金使用严格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每年对基层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绩效监督。(汪伟 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