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2023年1号总林长令,全面部署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
总林长令号召,我市各级林长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林长制条例》,切实履行林长职责,认真做好2023年造林绿化工作,加大造林力度,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工程,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成果。
总林长令要求,我市各地各部门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林网建设等,挖掘造林绿化空间,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全面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掀起造林绿化高潮。圆满完成2023年度10000亩造林绿化和15个省级森林村庄创建任务。高质量完成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目标。
总林长令强调要压实各级林长职责。5月底前,明确林长工作责任清单,征询林长意见,重新确立市县林长所联系的责任区、产业基地、经营主体和基层林长。做好县级林长联系备案工作,同步抓好乡村林长履职,推动乡村林长履职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用好“林长+检察长”、林长制公益监督员等制度,开展落实《关于提升林长履职效能若干举措的实施方案》情况监督。持续开展林长述职评议工作。
市、县级全面开展落实“若干举措”情况自查,做好查缺补漏工作。推动检查和互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第一时间下发整改单,督促立即整改,严禁工作流于形式。要系统筹划本年度落实“若干举措”具体措施,同时,要全面盘点工作成效、梳理工作亮点和不足,做好经验总结,抓好成果落实。要积极挖掘和报送林长履职尽责先进典型,做好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林长履职氛围。
芜湖日报记者 承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