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泸州市安办印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决定自本月起至年底,对全市各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全覆盖监管执法检查,重点查处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弱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专项行动将采取“自主排查治理、集中执法检查、回头看回头查”方式,分阶段突出重点进行,在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双控机制”、关注重点环节、突出清单管理等重点方面持续发力,强化行业部门协作,联合惩戒,查纠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合力惩治企业违规违法行为,标本兼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精准分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交通运输、水电、运油气管道、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消防、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民爆物品以及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分别建立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对列入重点检查企业名录库的,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余企业纳入一般检查企业名录库,实施“双随机”抽查。在专项行动期间,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月执法检查企业数不少于3家。
值得关注的是,相比往年,今年的监管执法专项行动主要从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其他负责人、一线员工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了《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履职合法性检查表》,更具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为解决人情执法、同案不同罚等问题,在专项行动中推行异地交叉执法模式,即按照“A区县查B区县,B区县查C区县”的方式开展执法活动,对交叉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移交属地执法部门处理,提升执法效果,倒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各区县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执法监督,严肃考核问责,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以抽查督办、约谈等形式切实加强各区县相应部门执法活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市政府对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各区县安委会也要将专项行动纳入考评,对没有按通知要求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未上报重点执法企业名录库和监管执法重点检查事项清单,在专项行动中存在“零处?!被蛑捶觳榍榭雠琶亢蟮?,都将予以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