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调整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市本级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581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2065元/人/月,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视情分别提高至413—2581元/人/月,增幅为5.2%。调整后的标准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共惠及孤困儿童700余名,将有力提升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p>
上一篇:舟山海关靶向发力助力宁波舟山港一流强港建设
下一篇:“朋友圈已经没有了生活的痕?!?/a>
站点地图 网站建设
qq:3403719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