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举行的贵州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经修改的《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二次提审。根据最新的《条例(草案)》,在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二级?;でㄉ璨廴镜慕ㄖ锏?,最高罚款五十万元。
据了解,我省历来十分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先后出台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为水环境?;すぷ魈峁┝擞辛ΡU?。但水污染防治工作中,仍然存在企业违法排污现象较为严重、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管水平较低、农业和农村污染日益严重、产业结构及布局不够合理、流域生态?;せ撇还煌晟?、水环境风险管控能力及机制亟待加强等问题。
此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贵州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和省人大环境与资源?;の被岬纳笠橐饧ǜ娼辛松笠?,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にU嫌盟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该条例是必要的。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经修改的《条例(草案)》明确,在饮用水水源?;で亩侗;で咕畔钚形?。其中,在?;で谏柚米靶独?、粪便、油渍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或设置油库,或建设产生污染的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处罚金额由此前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修改为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惩罚力度进一步加大。
为强化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分章节对工业水、城镇水、农业和农村水、船舶水的污染防治进行细致规定。其中,针对我省较为普遍的畜禽养殖污染等农业和农村水污染防治问题,《条例(草案)》明确要求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适养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同时划定畜禽养殖散养密集区域,对散养户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
《条例(草案)》解读
四项治水工作做不好
建设项目将被叫停
未完成重点水污染减排任务的,未达到规定水环境质量目标的,未完成限期达标规划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环境?;ぶ鞴懿棵庞Φ痹萃I笈略鏊廴疚锱欧沤ㄉ柘钅康幕肪秤跋炱兰畚募?/div>
建网络大数据平台
监测共享水环境数据
省人民政府环境?;ぶ鞴懿棵呕嵬泄夭棵磐骋还婊肪持柿考嗖獾阄唬ㄉ杷肪持柿考嗖馔?。
省人民政府环境?;ぶ鞴懿棵呕嵬泄夭棵沤⑼晟扑肪持柿?、水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设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传输网络与大数据平台。
污染地下水
最高???0万
建设、使用Ⅱ类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所、垃圾填埋场或贮存液体化学原料、油类等地下工程设施的单位,应当对地下工程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渗漏,并配套建设地下水监测井等水污染防治设施,定期向环境?;ぶ鞴懿棵盘峤坏叵滤始嗖獗ǜ妫乐挝廴镜叵滤?。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地下水污染的,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ぶ鞴懿棵趴梢灾付ㄓ兄卫砟芰Φ牡ノ淮卫?,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肖达钰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