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临沂市食药监局官网发布通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临沂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罐头、糕点、酒类、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9类食品172批次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合格样品1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罐头20批次、酒类20批次、蔬菜制品20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速冻食品15批次、糖果制品30批次、饮料20批次,检验结论均为合格。具体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ㄒ唬┝僖视廊鹗称酚邢薰旧奶厣忝酌姘?,安赛蜜检出值为1.02g/kg,标准规定为≤0.3g/kg。
?。ǘ┝僖式跄甏锸称酚邢薰旧墓献铀?,过氧化值检出值为0.39g/100g,标准规定为≤0.25g/100g。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沂水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立即组织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