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宝鸡市食药监局官网通告8批次餐饮具不合格情况。通告称,近期,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等16批次,合格8批次,不合格8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1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8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ㄒ唬┍κ谐虏智秸蚱呙胗慊鸸晔褂玫牧贤?,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陇县北海香酒家使用的方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宝鸡市人民医院食堂一楼使用的汤碗和餐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ㄋ模┞は啬裂蛉酥魈獠吞褂玫拇笸?,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ㄎ澹┍κ薪鹛ㄇ茬鞫缃讨行氖褂玫男⊥耄斐龃蟪?,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宝鸡市陈仓区虢镇鑫源人家烤鸭店使用的大碗,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ㄆ撸┞は赜∠舐ぶ菔鄙胁吞褂玫脑才蹋斐龃蟪?,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宝鸡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陇县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8年6月20日前报宝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