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经营面积42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无经营网络订餐服务,无经营高风险食品,符合《福建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属于小餐饮。当事人于2018年2月底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开始经营小吃店,截至案发之日(2018年5月22日),当事人经营的小吃店共产生6800元经营额,共获利680元人民币。
当事人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小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680元;
2、并处罚款2000元。
当事人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于2016年3月10日从一送货上门人员那里以80元/套价格购进一盒(0.2mg/3片/1板/盒)米索前列醇片和一盒(25mg/6片/1板/盒)米非司醇片,以160元/套价格销售,案发之日未销售出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6002甲级B档,本案涉案案值160元,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符合从重处罚的情形,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对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依法予以取缔;(2)没收一盒(0.2mg/3片/1板/盒)米索前列醇片和一盒(25mg/6片/1板/盒)米非司醇片;(3)处以货值金额160元的4.5倍???,即处以720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睢?/div>
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7-2
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8/1
8
食品
侯市场监管鸿罚字〔2018〕2号
王海军涉嫌未取得登记证书经营小餐饮案
王海军
500243199110012273
王海军
当事人经营面积35平方米,从业人员2人,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无经营网络订餐服务,无经营高风险食品,符合《福建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属于小餐饮。当事人于2018年6月17日开始,在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经营小吃店,截至案发之日(2018年7月2日),当事人经营的小吃店营业额2000元,共获利150元人民币。
当事人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小餐饮店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小餐饮实行登记管理。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登记。”的规定。依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小餐饮未取得登记证书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睿换踔到鸲钜煌蛟陨系模⒋踔到鸲钜槐兑陨先兑韵路??。”鉴于案发后当事人能及时采取改正措施,减轻危害后果,且经营时间短,危害后果轻微,根据《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符合从轻处罚情形,且当事人用于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与家庭日常生活共同使用,因此没有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物品。综上所述,对当事人在未取得《小餐饮登记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的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2、处以???000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
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7-31
闽侯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8/4
9
食品
连市场监管浦罚字〔2018〕15号
连江县百胜学校幼儿园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连江县百胜学校幼儿园
123501224883486911
陈义明
2018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进入位于连江县晓沃镇百胜村育才路111号的连江县百胜学校幼儿园,对该校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当日食堂有4名炊事员正在从事餐饮加工活动,4名炊事员的健康证均在有效期内。执法人员发现该校幼儿园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闽餐证字2014350122—014447)有效期限至2017年5月22日,至检查时已超过有效期。当事人涉嫌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
当事人在《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情况下仍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查处:(二)《餐饮服务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从事餐饮服务的”规定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的行为。
鉴于当事人首次违法,案发后主动采取改正措施减轻了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违法经营额低,危害后果轻微,决定对当事人予以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睢?rdqu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四)项“当事人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的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600元;2、处以???00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8600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睢?/div>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5日
10
食品
连市场监管敖罚字〔2018〕A09号
连江县凤城镇名门豪笙娱乐城涉嫌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徐祚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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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祚腾
2018年5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西侧阳光大酒店二、三层的连江县凤城镇名门豪笙娱乐城的2楼食品仓库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采购的喜力啤酒预包装食品未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制作现场笔录,并当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5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该行为进行核查,但当事人未在期限内改正违法行为。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的规定。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经营的两种涉案啤酒食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下,且尚未造成社会危害后果,具有从轻处罚的情节,经研究决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处5000元罚款。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11
医疗器械
连市场监管丹罚字〔2018〕12号
连江县蓼沿乡卫生院涉嫌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连江县蓼沿乡卫生院
221789350122713053
叶吉生
2018年5月17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连江县蓼沿乡卫生院检查,执法人员在该院检验科存放正在使用的医疗器械的冰箱内发现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
当事人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医疗器械,其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属于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违法生产、经营或者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者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的;”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涉案的医疗器械尚未使用,我局对人对当事人做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涉案过期的医疗器械;2、处以??钊嗣癖?0000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睢?/div>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1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12
药品
连市场监管东罚字〔2018〕A14号
连江县凤城镇曾永乐中医诊所(曾永乐)涉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及聘用未健康检查合格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工作案
曾永乐
92350122MA31L44JXD
曾永乐
2018年6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4名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后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连江县凤城镇马祖西路2-124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蒙脱石散(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4095;产品批号:C1703009;包装:药品包装用复合膜,每盒12袋)2盒、亚宝牌消肿止痛贴(批准文号:国药准字B20020725;产品批号:1804019;包装:药贴,药用复合袋包装,每盒20贴)2盒无法提供供货者资质、进货发票及相关材料,现场3名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工作人员无有效期内健康检查合格证明,未按亚宝牌消肿止痛贴说明书贮藏条件要求“置阴凉处(不超过20℃)”贮藏。
当事人采购药品时未按要求索取、留存销售凭证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违反了《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采购药品,应当索取、留存销售凭证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对首次向其供货的单位,还应当索取以下加盖供货单位印章的资料存档:……。”;当事人未按要求贮存药品,违反了《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药品标准和说明书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虫、防尘、防鼠等措施储存、运输药品,并建立药品监测、养护记录。”,构成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的行为;当事人未安排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进行本年度健康检查,违反了《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不得安排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工作。”,构成聘用未健康检查合格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工作的行为;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入药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但是,购进没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除外。”,构成从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依据《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第三项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药品使用单位未索取、留存销售凭证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的;……(三)药品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储存、运输药品的;……”、第四十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睿?hellip;…(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对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人员未进行年度健康检查、安排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无菌医疗器械的疾病的人员,从事直接接触药品、无菌医疗器械工作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之规定,“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违反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睿挥形シㄋ玫?,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
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及时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危害后果的,符合《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6009丙级A档、《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适用<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7018丙级C档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一、对当事人采购药品时未按要求索取、留存销售凭证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资料及未按药品说明书要求贮存药品的行为:
1、予以警告。
二、未安排对直接接触药品、医疗器械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的行为: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对当事人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1、没收涉案的药品亚宝牌消肿止痛贴2盒、蒙脱石散2盒;2、没收违法所得46元;3、处以??钊嗣癖?1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总计人民币2856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睢?/div>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6日
13
食品
长市场监管行罚字【2018】69号
关于福建玉兰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福建玉兰食品有限公司
350182100088351
杨尚文
经查,当事人生产的芝士蟹排(生产日期2017年2月16日、商标:玉兰、规格型号:325克/包)这批次的芝士蟹排保质期是18个月,共生产了6件,每件是16包共96包,每包是325克,销售价格是1件(16包/件)是240元,每包是15元。该批次芝士蟹排于2017年3月13日全部销售到了福州,这批次的经销商只有一个,名称是福州市神蝶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当事人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立即启动了召回程序,并停止生产芝士蟹排,现已召回结束,公司共召回了9包该批次的产品,召回的产品总价值是135元,这些召回的产品已由该公司集中销毁并由委托代理人魏仙曲向我局提供了销毁照片。至案发,当事人生产的不合格产品总货值金额1440元,销售的不合格产品货值为1305元,其中销售金额认定为违法所得。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适用<食品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510丙级C档的规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305元;
2、罚款人民币50000元。
以上1、2两项金额合计51305元。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
漳港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 :2018年4月23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4
14
食品
长市场监管行罚字〔2018〕67号
长乐湖南永润购物商?。涝堵唬┥嫦游窗垂娑ㄒ笙凼称钒?/div>
长乐湖南永润购物商场
350182600267370
吕远禄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2月13日,在福州开明冻品批发店购进其速冻分割鸡产品拆开外包装后摆放在长乐湖南永润购物商场的冻品区进行销售。这批速冻分割鸡(翅中)的外包装箱拆开后,经营者没有在其包装袋、容器上标注生产日期等内容。长乐湖南永润购物商场共购进该品种的速冻分割鸡(翅中)120斤,进价16.6元/斤,售价17.8元/斤。违法行为涉及的食品货值金额2136元。
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628)丙级C档的规定
处以???000元。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
湖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018年4月24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2
15
食品
长市场监管行罚字〔2018〕66号
长乐湖南冯俊雄便利店涉嫌经营标签不合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长乐湖南冯俊雄便利店
92350182MA2YCCUQ33
冯俊雄
经查,2018年2月7日,当事人从福州南通副食品批发市场新惠旺食品商行购进龙岩花生20袋,每袋500克,进价每袋7.5元,摆放在销售柜台上进行销售,售价每袋10元。该批次的“龙岩花生”外包装的食品标签没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生产日期等事项。至2018年3月29日,长乐湖南冯俊雄便利店共销售这批次龙岩花生10袋,违法经营上述龙岩花生的经营额200元,违法所得100元。当事人没有建立相关的账本账簿。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违法行为。属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FZ01SY-CF-5522)丙级C档的规定,
1、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具体是查扣的预包装龙岩花生5千克);
2、没收违法所得100元;
3、处以罚款5000元。 正常履行,当事人自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银行缴纳???。
湖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2018年4月24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