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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申报要求
柑橘归类
根据《进出口税则对照使用手册》(2022版),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分类如下:
出口退税
鲜或干的柑橘属水果出口退税税率为9%。
越南准入要求介绍
1.主管机构及法规
越南海关主管全国进出口货物监管职责,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植物?;ぞ指涸鹑隹谥参锏募煅榧煲吖ぷ?。
2.市场准入要求
根据相关要求,出口越南的水果检疫时,须确认水果来自经注册登记的果园和包装厂(相关名单可在总署网站查询),且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附加声明”栏中注明登记包装厂的名称和代码。
3.通关程序与条件
根据《越南植物检疫条例》规定,输入越南的货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输出国植物?;ず图煲卟棵徘┓⒌闹参锛煲咧な椋?/div>
2.无植物检疫对象和不明有害生物;如果有的话,必须经过彻底处理。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应指定进境货物实施植物检疫的标准。
《越南植物检疫条例规定》明确的
越南进境植物检疫程序:
1.当进境货物到达第一个口岸时,货主必须就此通知越南最近的植物检疫部门。植物检疫机构应在首先抵达的口岸实施检疫。如有特殊情况,植物检疫应在其他具备隔离条件的地点实施;
2.进境货物申报、查验、处理和签发进境植物检疫证书应遵守《越南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第6条和第8条;
3.当水上运输工具运载应施植物检疫物到达“0”号标时,船主必须进行申报,越南植物检疫部门应实施检验;如果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该运输工具允许进入港口;如果检出植物检疫对象,必须对它们进行严格处理。水上运输工具运载的进境货物查验应在越南港口的检疫场所实施;
4.进口加工后复出口或出口加工后复进口的货物必须象进口货物一样履行全部植物检疫程序。
4.中越农残技术指标对比
经过比较发现,中国《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规定柑橘类水果农残指标123项,越南《食品中化学品最大残留限量》(50/2016/TT-BYT)规定柑橘类水果68项,其中共同指标39项,指标相同31项,越南比中国严苛指标2项,宽松指标6项,具体指标如下:
氯虫苯甲酰胺(Chlorantraniliprole)
此外,我国《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对农药禁限用方面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农药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农药的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使用农药,不得扩大使用范围、加大用药剂量或者改变使用方法;农药使用者不得使用禁用的农药;标签标注安全间隔期的农药,在农产品收获前应当按照安全间隔期的要求停止使用。
剧毒、高毒农药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我国禁止(停止)使用的农药(50种)
注:2,4-滴丁酯自2023年1月29日起禁止使用。溴甲烷可用于“检疫熏蒸处理”。杀扑磷已无制剂登记。甲拌磷、甲基异柳磷、水胺硫磷、灭线磷,自2024年9月1日起禁止销售和使用。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规定,如使用禁用的农药或者超出农药登记批准使用范围的农药,均按照假农药处理,除面临??钔?,情节严重的由发证机关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和相应的农药登记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动态调整,请以相关国家(地区)主管官方机构发布、解释为准。
素材来源:重庆海关法综处 万州海关 两江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