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一线》作者 韩依民
7月8日,景驰联合创始人潘思宁继昨日发布声明控告景驰CFO吕庆未经同意质押其股权,近期又伪造潘的个人签名,将北京景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变更为吕庆后,潘思宁今日下午再度发布声明,追问了景驰科技董事会对其的回应。
今日凌晨,景驰科技董事会今日发布声明称,潘思宁已不是景驰科技的员工。并且据董事会所知,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已经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罢免了潘某法定代表人和执行董事的职务。
对此,潘思宁在今日下午发布的声明中称,根据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景驰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本人是公司合法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p>
潘思宁表示,希望使用“景驰科技董事会”发表声明的人,以实名来回应其的声明,对其声明中所述的“伪造本人签名及股东会决议,非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实公开回应是否属实。
潘思宁强调,未经合法程序,其仍是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非某人单方声明、通知,甚至是非法伪造文件可以变更。
以下为潘思宁声明全文:
就本人公众号2018年7月7日所作的声明,有个所谓的“景驰科技董事会”作了回应,根据北京景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景驰科技有限公司的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本人是公司合法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希望使用“景驰科技董事会”发表声明的人,以实名来回应我的声明,对我声明中所述的“伪造本人签名及股东会决议,非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等事实公开回应是否属实。
本人再次声明,未经合法程序,本人仍是公司的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并非某人单方声明、通知,甚至是非法伪造文件可以变更。本人愿对声明中所作陈述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也保留对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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