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记者张扬 通讯员杨保华)清明节前夕,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2017年,全省有7名公安民警因公牺牲,155人因公负伤,其中19人重伤。另有72名民警因长期高强度积劳成疾患职业重病身故,平均年龄49岁。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里,全省公安民警因公牺牲52人,因公负伤或致残近863人。
2017年6月10日,通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周国栋等3人,在赴河南办案途中遭遇车祸。6月21日,周国栋经抢救无效因公牺牲,年仅49岁。
2017年6月26日,宜昌市公安局三峡坝区分局中堡岛派出所民警谢瑞波,在值班时出现脸部肿胀、身体抽搐,一头栽倒在地,在医院抢救3天后才脱离生命危险。经后续治疗,他目前已返岗工作。
为做好关爱民警工作,近年来,湖北省公安厅先后下发了《湖北公安民警互助金管理使用办法》《关爱民警十项措施》等文件,科学配置使用警力、落实职业生涯荣誉制度、建立完善民警优抚机制。特别是在2017年底,该厅推动湖北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的意见》,对公安民警抚恤优待、身心健康、合法权益、分类管理、子女教育等进行全面规范指导,为完善民警职业保障提供制度支持。
2018年春节期间,湖北省共走访、慰问英烈、牺牲民警家属、伤残民警、困难民警等约10700人,发放慰问金11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