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讯(记者罗兰)6月29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会,专题部署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工作。
据了解,综合改革包括财政补偿政策、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医保政策、药品保障、服务价格、信息化建设、医联体及医疗共同体建设、中心卫生院建设和签约服务等10个方面改革任务。通过3年的改革推进,到2020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体制、长效性的补偿机制、激励性的分配制度、相适应的支持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人员队伍明显优化、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得到较好实施。今年的改革重点在基层财政补偿机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3个方面。
“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尽⑶炕?、建机制”。武汉市政府官网6月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的意见”,其中一些措施与群众就医密切相关。
首先优化医保基金支付政策,建立分级诊疗医?;鹬Ц兑颊?。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上转的住院病人,起付标准累计计算,从上级医院下转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病人,取消起付标准。医疗联合体内医保配额可调整使用。
其次适当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区域内基本医?;鹬械哪甓仍に阒Ц蹲芏?。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将预付制覆盖所有服务和全体患者。
在基层药品供应方面,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用药品,逐步统一上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采购供应目录。对上级医院下转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可持相应处方,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购相应药品。符合条件的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可享受2个月的长处方便利。同时,增加基层用药范围和种类。扩大目录外补充药品供应比例。
规范双向转诊。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完善分级诊疗规范,真正把门诊输液、康复治疗、常见病治疗、慢性病防治等工作留在基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总诊疗量比例达到40%以上。积极稳妥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影像等信息与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中心互联互通、技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