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第十八号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1月15日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的决议
(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批准《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由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8年4月27日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7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武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废止《武汉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